弘帆股份有限公司

Investor Area

投資人專區

內部控制及企業社會責任

  • 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
  • 背書保證作業辦法
  • 票據管理辦法
  • 董事會議事規範
  • 誠信經營守則
  • 印鑑管理辦法
  • 取得或處分資產管理辦法
  • 股東會議事規則
  • 獨立董事之職責範疇規則
  • 承諾負債及或有事項
  • 防範內線交易之管理辦法
    本公司訂定防範內線交易之管理辦法並每年定期對相關人員進行課程分享,110年7月23日上午11點舉辦禁止內線交易之規則分享課程約1小時,參加人數為16人。
    第九條 本公司禁止內線交易之對象主要包括:
    一、本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依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
    規定受指定代表行使職務之自然人。
    二、持有本公司之股份逾10%之股東。
    三、基於職業或控制關係獲悉消息之人。
    四、喪失前三款身分後,未滿六個月者。
    五、從前四款所列之人獲悉消息之人。
    六、本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有本公司股份超過百分之十
    之股東,其持股應包括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
    持有者之配偶、未成年子女及他人。
    第十條 本公司所稱內線交易之方式,係指獲悉本公司有重大影響公司股票
    價格或重大影響支付本息能力之消息時,在該消息未公開或公開後
    十八小時內,對本公司之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自行或以他人名義買入或賣出;或對本公司之非股權性質之公司債,
    自行或以他人名義賣出。

    第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所訂禁止內線交易之規定者,除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負民、刑事責任外,本公司將依人事相關規定辦理懲處。
    第十七條 本公司應建立維護內部人之資料檔案,並依規定期限、方式向主管機關申報。
     
  • 勞資關係相關資訊